中國革命的根本問題是農民問題,進入21世紀,中國建設的根本問題依然是農民問題。思考一切重大的社會問題,必須從這個基本國情出發。我國“農村貧困、農業發展滯後、農民增收緩慢”,要解決困擾我們的“三農”問題,實現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小康目標,關鍵要減少農民。近年來,我國農村出現了農業增產不增收、農民收入增長過慢的問題。造成這種狀況的因素固然是多方面的,但農村勞動力過多,人均支配的土地資源少,勞動生產率提高緩慢無疑是根本原因。
寧波市自改革開放以來,農民收入有了很大提高,人均純收入從1982年353元增加到2003的6140元。但農村發展不平衡、農民收入不平衡的狀況客觀存在,要實現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小康目標、在2020年提前實現現代化,必須進一步在減少農民、推進農民市民化問題下功夫。
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化,推進農民市民化,加快讓農村剩餘勞動力向城市轉移,是擺在我們面前一個亟待研究解決的重大課題,從當前的實際情況看,還存在以下幾個方面的障礙:
一是認識誤區。由於在建國之初,從制度上確定了農民與市民在身份上有所區別,因而長期以來,人們思想觀念上受城鄉對立,體制上受城鄉分治的影響,對農村城市化和農民市民化問題認識不足。
二是制度制約。從戶籍制度看,城鄉二元分割的戶籍制度,把農民拒之於城市大門之外。從土地制度看,實行土地幾十年不變的承包政策,不準土地自由買賣、轉讓,這種制度使承包的土地成了農民離不開的“根”,不能完全從土地上解放出來。從社會保障制度看,農民進城所後不一定有穩定的收入和享受城鎮居民的社會保障。從教育制度看,農民子女入學還有很多困難和障礙,支付的成本大大高於有戶籍的城市人口。
三是信息不暢。由於農村分布極其廣泛,信息相對閉塞,難以得到及時可靠的城市勞動力市場供求信息。從目前農民流向和流動的地區分布看,比重最大的一部分是向本省範圍內的城市流動,通常占轉移農民的50%以上,原因就在於農民得不到進行跨省流動的有效信息。同時,由於進城農民信息閉塞,社會經驗不足,缺少捕捉就業機會的能力和手段。
四是素質問題。城鎮就業的激烈競爭,對就業者的素質要求越來越高,相對於農民而言,受主客觀因素影響,素質差別很大。素質不高的農民,進城後難以獲得就業機會和相對穩定的收入,同時也難以適應和融入城市生活。
農民市民化是減少農民的關鍵所在,然而在農民市民化進程中還存在很多制約因素,解決這些問題是我們的當務之急。
思考之一,走出認識誤區,將農民市民化問題提到現代化的戰略高度來認識。
農民市民化並不是一個孤立的過程,而是與中國實現現代化密不可分。農民市民化對縮小城鄉差別,加快農村農業現代化進程,乃至對促進整個中國的現代化都具有重要意義。可以說,在中國,沒有農民的市民化,就沒有農村的現代化,也就不可能有中國的現代化,我們必須從這個戰略高度來認識農民市民化問題。
思考之二,政府不僅要在管理和服務上創新,還要加大對農民的扶持力度。
農村城市化和農民市民化涉及的部門多、範圍廣,政府必須通過宏觀調控,加強對這項工作的統一管理和服務,加大對農業基礎設施建設的投入,加大扶貧力度,引導農民共同富裕。盡管寧波是經濟發達地區,但由於特殊的地理位置,偏僻山區農民脫貧還存在很多問題。政府應根據城市的現有規模、發展目標以及城市經濟增長速度和各項基礎設施建設的承受能力,分年度作出具體規劃,做到有計劃地吸納農民進城,有序地組織農村勞動力就業。
思考之三,加快各項制度改革,為農民市民化清除各種障礙。
一要進行戶籍制度改革,打破城鄉分割的二元社會結構,建立起城鄉一體化的戶籍管理制度。二要進行土地制度改革,土地的不可流動性是制約農村勞動力進城、制約城鎮化的重要因素,要建立適應農村市場經濟發展需要的土地流轉制度。三要進行社會保障制度改革,努力擴大社會保障覆蓋面,將進城農民逐漸納入到社會保障體繫中來。四要進行教育制度改革,要增強教育吸納能力,消除進城農民的後顧之憂。
思考之四,大力發展第三產業,引導農民充分就業。
第三產業是轉移農村剩餘勞動力的有效載體,從目前看,第三產業過低的狀況還沒有得到根本性的改變。而在發達國家第三產業中,社區和個人服務行業從業人員一般要占50%以上,我們目前還不到發達國家的一半。針對這種情況,應加快發展第三產業,挖掘第三產業的就業潛力,在資金上給予適當的投入。在第三產業中,不少行業如商業零售、交通運輸、旅遊、信息咨詢、物業管理等,都有較大的發展空間,通過發展第三產業可以為農民市民化創造更多的就業崗位。
綜上所述,解決“三農”問題關鍵在於減少農村人口,農民市民化是減少農民的重要途徑,隻有讓農民富裕起來,纔能真正實現現代化目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