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,切实减少人员流动,降低疫情扩散风险,根据市、区统一部署,现将部分医保经办服务事项临时调整政策通告如下:
一、推迟2020年度参保人员健康体检工作。原定2020年2月1日开始的2020年度参保人员健康体检推迟进行,具体时间视疫情情况另行通知。
二、延长医药费零星报销时限。参保人员的医药费发票需要零星报销的,在原规定的自发票开具之日起12个月内办理报销的基础上,再延长3个月。
三、临时取消代配药备案手续。参保人员患慢性疾病且行动不便的,可直接由他人代为配药。
四、鼓励引导网上办、掌上办。参保人员可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、“浙里办”APP等渠道办理有关医保业务,尽量减少人员流动。
五、进一步落实慢性病长处方规定。要求各医疗机构针对病人实际情况,尽可能按规定延长慢性病单次处方用药量,减少病人到医院配药次数。
北仑区医疗保障局
2020年1月2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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